17县市发展和改革局(以工代赈办公室)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以工代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川赈办〔2012〕1号文)安排,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以工代赈工作绩效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
根据《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,对各县市2011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、计划管理、项目管理、资金管理、监督检查和组织管理等工作进行考核。
二、考核工作安排
1.请各县市对照《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,对2011年以工代赈工作进行自查,并于2月3日11:30前将自查情况(书面文字材料和附表)上报州以工代赈办,并由州以工代赈办转报省。
2.省以工代赈办将于2月上旬抽调有关市(州)和县(市、区)人员组成考评组,对各地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检查,形成考核意见。本次绩效考核采取综合评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,省对我州的抽查率不低于30%。
3.考核评定。省以工代赈办根据考核组考评意见及各地日常工作情况,评定各地以工代赈工作绩效等级。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并与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安排挂钩。对绩效考核较差的地方,将调减下一年度资金申报规模;对绩效考核较好的地方,将在下一年度资金和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。
特此通知。
附:1.《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
2.《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工作县级绩效考核测评表》
联系人:王涛、上官晋平、付煜杰;电话:3222187
电子邮箱:lsygdz@163.com
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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